北京市天坛公园商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1年12月21日,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天坛公园内,法定代表人为于晓江。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经营;餐饮服务;出版物零售;销售医疗器械(限II类)、针织品、照相器材、服装、风景片、工艺美术品(不含金银制品)、汽车配件、五金交电(不含电动自行车)、家用电器、家具、玩具、办公用品、黄金制品、珠宝首饰、谷物、豆及薯类、电子产品;代办公用电话业务;信息咨询(不含中介服务);相机修理;照相;彩色扩印;汽车轮胎修补充气;汽车装饰;货物进出口;代理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;会议服务;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;租赁机械设备;企业管理;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;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:零售水果、卷烟、雪茄烟、鲜花、寿衣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餐饮服务以及餐饮服务。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