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金生丽水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4月10日,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3号院2号楼1至2层2-6内1,法定代表人为李奎明。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百货、针纺织品、日用杂品、五金交电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化工产品(化学危险品除外)、工艺美术品、家具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电子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、机械电器设备、木材、金属材料、汽车配件、建筑材料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;信息咨询(中介服务除外);柜台租赁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北京市金生丽水商贸有限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