盘锦市文艺评论家协会,于1970-01-01在辽宁省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7号东注册成立,距今成立54年5月零1天了。在法人刘亚明经营下,目前公司处于正常,我公司以(一)本团体积极履行团结引导、联络协调、服务管理、自律维权的职能,通过开展组织学习、深入生活、作品研讨、人才培训等各项工作,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;(二)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,加强思想引领、政治引领、价值引领,努力提高文艺评论队伍的思想文化素质与业务水平,弘扬“爱国、为民、崇德、尚艺”的中国文艺界核心价值观,践行《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》,培育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,加强行业服务、行业管理、行业自律;(三)以正确的政治导向为基础,组织会员关注与研究当下文艺现象,参与到盘锦文艺的发展进程中,开展科学、创新、的模式经营,注册资本3万。盘锦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办公地址为辽宁省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7号东,如果您对我们的产品、技术或服务有兴趣,随时欢迎您的来电或上门咨询。